问题 | 股权转让的股东出资不足可以买卖吗 |
释义 | 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 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一、认缴出资额100万实缴0公司靠谱吗 认缴出资额100万实缴0公司在以后承担债务方面,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承担责任。认缴额与实缴额的区别:1、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2、实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经过验资认定的实际已缴的注册资本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抽逃出资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也可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股东抽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限制抽逃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限制股东的知情权。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得,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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