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没有到位是否影响股东权利 |
| 释义 | 1、表决权原则上不应受注册资本金实缴出资的限制,章程另有规定除外。表决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表决权属于共益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权力,股东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也可对表决权的比例进行重新约定,股东的表决权比例可以不同于出资比例。2、分红权原则上应当受到注册资本金是否实缴出资的限制,但全体股东可另行规定。分红权作为股东的自益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如未实缴出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当然,法律允许全体股东可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风险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当分红比例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时,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约定,而不适用一般公司决议中的1/2以上表决权同意或特殊决议中的2/3以上表决权同意。 注册公司时注册资本必须到位吗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后,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了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法律不要求在注册公司时缴齐注册资本,只需要在投资协议或者章程规定的期限前缴纳注册资本即可。不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继续施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必须在注册公司时缴齐注册资本。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金,子公司则需要。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需提交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股东瑕疵出资是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法》在许多制度和规则方面做了重大的突破和创新,拓展了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但是由于公司纠纷类型多样,所涉法律关系复杂,且公司立法又过于原则,导致审理公司诉讼案件适用的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加强对《公司法》适用的分析、总结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为股东行使知情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并且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该类型案件的基本条件: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查阅请求,公司拒绝提供查阅或在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作答复;必须有明确具体的查阅事项。除非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即使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开票纳税,分公司注册资本也是没有的。 注册资本是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吗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