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移送管辖的概念及特点 |
释义 |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无管辖权,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的条件包括:已受理案件、无管辖权、移交的法院有管辖权。受移送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应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法律分析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 (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拓展延伸 移送管辖的适用范围及法律依据 移送管辖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将本来不具备管辖权的案件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一种程序。其适用范围较广,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各个领域。移送管辖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当案件涉及多个法院辖区、涉及重大利益冲突或需要集中审理时,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移送管辖,以确保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移送管辖的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的明确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结语 移送管辖是一种程序,指法院将本来不具备管辖权的案件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其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管辖确保了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尤其在涉及多个法院辖区、重大利益冲突或需要集中审理的情况下。移送管辖的明确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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