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烹食白鲨不予立案,网红“提子”能否复出? |
释义 |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 案情回顾 最近,有网友发现,因“烹食大白鲨”被推上风尖浪口的网红博主“提子”在“消失”多月后,又在短视频平台复出了。 “提子”在更新的短视频中向大家道歉,称自己做错了,也为自己的无知、不懂法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提子”通过视频还原了鲨鱼事件的整个经过,称自己被商家骗了,所有的证据警方都有调查。她还在视频中公布了南充警方就网友举报她烹饪鲨鱼,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提子”在视频中称,这次教训会谨记终身,今后努力做一个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笔者观点 虽然网红“提子”食用大白鲨最终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突破了网友们的道德底线。“提子”在道歉信中不断强调自己在购买时是要可食用的,然而商家却给了自己野生的,而且自己没有相关团队对此进行审核把关,所以为自己的失误付出了封号停播八个月的代价。现在“提子”借助小号试图重回互联网,尽管她以前拥有七百余万粉丝,但这次支持她的人却寥寥无几。虽然人们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确法律层面对其网开一面,但网友们却不一定买这个账。由此可见,在从事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工作时,拥有一个尽职尽责的专业团队是多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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