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居住,并接受监督检查。但是该法律并未对被取保人是否需要报备居住地址做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被取保候审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居住,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接触受害人、证人、鉴定人、辩护人等案件相关人员,不得参加与案件有关的社会活动,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居住,不得违反限制出入或者离开居住地的规定。 3. 《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被取保候审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居住,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接触案件相关人员,不得参加与案件有关的社会活动。 综上所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被取保人需要报备居住地址,但被取保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居住,并接受监督检查。因此,被取保人需要遵守公安机关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报备居住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