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订后子女离不了财产可以处分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中不可以处分子女的财产,子女财产并非夫妻共有,即便子女是未成年人,父母离婚也不能随意处分子女财产。 一、父母有权利代收自己的抚养费吗 父母有权利代收自己的抚养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保管并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其使用或处分该财产必须对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以随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更不可以将未成年人的财产赠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对未成年人不利的处分。 二、抚养人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抚养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条件、环境及成长。监护是一种制度,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中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为了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监护人非为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三、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有哪些法律风险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风险有:(一)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必须是基于子女利益。如果明显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这样的行为将违法。例如,贷款买房,父母与子女共有。但用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与银行签订借款,此行为对子女财产的处分显然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也就是说,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将不能抵押贷款,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二)加剧父母离婚时的纠纷。如果房产被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离婚时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谁就可以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产。这将导致夫妻在离婚时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三)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尽赡养义务,父母也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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