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销售的散装食品上没有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不可以。 一般来说,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是食品经营者的一项法律义务。购买定量包装的散装食品时,要关注食品包装容器上的标签是否清晰、规范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经销商)和其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同时,要注意观察散装食品的色泽、形状、质地有无变质、腐烂现象。另外,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设施完备、从业人员服务规范的商家,在购买时要留存好相关凭证,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