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仲裁委员会之间,对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职权划分。同级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原则上依照行政区域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仲裁争议案件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18条规定就是: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仲裁委员会之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其实质是由哪一家仲裁委员会审理什么样的劳动争议案件。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案件的性质、重大与复杂程度,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还依据企业的类型等。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的形式如下: 1、地域管辖; 2、级别管辖; 3、移送管辖; 4、指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能否约定管辖 不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指引下,在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确定时,应遵循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专门规定。 劳动仲裁费收取原则 劳动仲裁费收取原则具体如下:一、低廉原则此原则是指劳动仲裁费用较一般诉讼费用更低廉的原则。事实上,仲裁费的实际收费确实比法院的要低。二、预交原则此原则是指仲裁费用应在仲裁立案时由申诉人一方预交的原则。三、败诉方或无益方承担仲裁费用的原则此原则是指劳动仲裁费用由劳动败诉方或无益的仲裁行为者承担仲裁费用。四、比例承担原则此原则适用于仲裁结果中无显明胜诉方的案例,也就是说,部分败诉承担部分仲裁费用。以仲裁调解结案的案件按双方协商的比例承担仲裁费用。仲裁费用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具体规定。 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有哪些 一、有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如果说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要求双倍工资。二、解除、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四、支付拖欠劳动报酬;五、支付延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六、应休未休年假工资;七、支付防暑降温费;八、支付冬季采暖补贴;九、办理档案和社会报险转移手续。 该内容由 张豆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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