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分割财产诉讼费如何负担 |
释义 |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离婚财产执行费用多少 离婚案件财产执行费用要根据财产金额来看,没有具体相关规定,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若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由谁负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案件的财产执行费用应该怎么收取 离婚案件财产执行费用应按下列情况收取: 1、根据财产金额,离婚案件的财产执行费用没有具体规定,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需要提前支付; 2、但当事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由谁承担。 三、离婚产生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2)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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