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断财产代管人是否应为此承担责任,应根据合同、侵权责任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加以判断。首先,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在代管财产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损失时,应根据侵权责任法一般归责原则,由财产代管人自行承担责任。如果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在代管财产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由被侵权人为原告、以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当无疑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