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车辆可不粘贴完税或免税标志 以下车辆可不粘贴完税或免税标志: 1、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 2、各种消防车、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垃圾车、港作车、路面清扫车、环境监测车、医疗手术车、防疫监测车、殡仪车; 3、只在企业内部行驶的车辆; 4、挂军用牌照和武警牌照的车辆; 5、各国驻华使、领馆及享受同等待遇的国际组织的公用车和外交官、领事馆自用车辆。 按规定定期减征或免征车船使用税的车辆,仍应粘贴纳税标志。 二、车船使用税完税和免税标志具体规定 各种应纳税、免纳税车辆缴纳或批准免纳因船使用税后,为方便纳税检查,专门用于证明车辆已经完税或已经获准免税的一种凭证。按标志不同分为税讫标志和免税标志两种:按标志的制作材料不同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粘贴在车辆上的纸质标志;另一种是纳税人随身携带或挂放在车辆上的金属制品标志。用于各种机动车辆粘贴的纸质标志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其他各种标志均由省级税务机关统一制定式样,并集中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这说明,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属交通违法行为,要面临5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