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用身份证件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情节的严重与否,判处拘役或单处罚金。这里的证件不仅仅是身份证,还包括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但这仅仅限于只实施了该行为的人,如果在盗用身份证件的过程中另行实施犯罪行为,则也要根据其他罪名判刑,且与前述罪名择一重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