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资格证却从事营运活动的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网约车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约谈、督促加强管理或行政处罚。查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万至3万元。没有资格证就进行道路运输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是失效的从业资格证,进行道路运输的;超出从业范围,便从事道路运输的,处于严重违反道路安全规定。必须考取网约车资格证。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对没有资格跑网约车的公民,多次违法、情节严重的,严厉打击。对于初次违法,没有主观过错的,或者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的、危害后果小的,是倾向于不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