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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释义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行动建议: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法律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实践中,分公司的债务首先由分公司的财产支付,不足部分总公司连带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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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