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投标合同是公平竞争和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基础,其对承包方具有一定的强制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旦合同成立,双方各自应履行其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也对投标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和违约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扩大了承包方的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八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后,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不当行为和违约行为,有责任提出抗议、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解除合同等要求。 3.《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一定的措施限制投标人违反竞争公平性原则的行为。招标人应当将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