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但是已到退休年龄,社保还有三年才能交接,说那个计划生育都生子女奖励金能在深圳办理领取吗? |
释义 | 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流程:1.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累计满一年以上.生育保险累计缴纳未满1年以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即可领取生育津贴.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待遇人员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即可到深圳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即可。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深圳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子收到申请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领取条件的,自收到申请日起15日作出不予支付书面决定并说明相关理由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生育待遇的规定:甲、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乙、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不满七个月小产时,得根据医师的意见给予三十日以内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丙、女工人与女职员难产或双生时,增给假期十四日,工资照发。丁、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与接生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他费用均按第十三条甲款的规定处理。戊、产假期满(不论正产或小产)仍不能工作者,经医院证明后,按第十三条关于疾病待遇的规定处理之。己、女工人与女职员或男工人与男职员之妻生育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生育补助费四万元。(注解:系指旧人民币,折合新人民币四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生育待遇的规定:甲、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乙、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不满七个月小产时,得根据医师的意见给予三十日以内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丙、女工人与女职员难产或双生时,增给假期十四日,工资照发。丁、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与接生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他费用均按第十三条甲款的规定处理。戊、产假期满(不论正产或小产)仍不能工作者,经医院证明后,按第十三条关于疾病待遇的规定处理之。己、女工人与女职员或男工人与男职员之妻生育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生育补助费四万元。(注解:系指旧人民币,折合新人民币四元。) 已到退休年龄还能继续交社保吗 若缴费年限不够,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现在退休年龄到了,工厂是13年开始买的社保,还有8年左右的社保,但是法人代表,又说没有劳动关系? 要确认清楚是公司变更名称为新的名称,还是注销原来的公司另重新注册成立新公司,如果是前者,前后两个名称都代表同一个公司,劳动关系可以继续维持、工龄不影响可以继续连续计算。如果是后者,老的公司要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程序较复杂。劳动合同都必须重新签订。而且公司要给员工经济补偿,不给的话可以劳动仲裁。原来的工龄还有效。工龄是否连续取决于公司变更的衔接有没有做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深圳社保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一、领取的流程为: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二、办理材料1、职工社保卡或身份证2、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仅限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提供,其中复印件上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4、计划生育证明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仅限有分娩行为的提供)注:如果仅在网上办理的话,无需让职工提供以上材料。 深圳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全国是统一的,当前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和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得工伤怎么赔 1、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行政机关以员工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的,此时可通过司法机关的审理。司法机关认定员工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存在特殊劳动关系的,一般判决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或要求社保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认定,具体损失认定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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