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补充协议优先于原合同。具体原因:1、补充协议通常在末尾明确指出“若与原合同不一致,则以本补充协议为准”;2、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修改合同,补充协议签署在主合同之后且与主合同不一致时,应视为双方对主合同的修改,因此以补充协议为准。 法律分析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具体依据如下:1、补充协议通常会在末尾明确写明“如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2、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在一致协商下变更合同,若补充协议在主合同签署后且不一致,应视为双方对主合同的变更,因此以补充协议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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