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产生之前怎么预防债务风险? |
释义 |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七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一、起诉一定要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吗 起诉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也可以。起诉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起诉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以下这些方面: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 二、担保人被起诉自保借款人跑了要赔偿多少 首先要确定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 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担保人在被起诉后的处理方法有: 1、积极应诉处理;2、审查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已过的,担保义务免除;3、法院判决承担担保义务的,承担后向债务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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