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调解中对方不到场该怎么办? |
释义 | 被宣告失踪一方,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离婚。男女一方可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调解,若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当婚姻调解遇到对方不到场,如何有效解决? 当婚姻调解遇到对方不到场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缺席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例如改变调解时间或地点,以便更好地适应对方的时间安排。其次,我们可以考虑利用现代技术,如视频会议或电话调解,以便让对方远程参与调解过程。此外,我们还可以与对方的律师或调解员进行联系,了解他们的观点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应对对方不到场的情况。总之,通过积极沟通、灵活调整和与专业人士合作,我们可以有效解决婚姻调解中对方不到场的问题,以促进和谐解决争议。 结语 对方不到庭时,婚姻调解面临一定挑战。我们可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此问题。首先,沟通并了解对方缺席原因,寻求解决方案,如改变时间或地点以适应对方安排。其次,利用现代技术如视频会议或电话调解,让对方远程参与。同时,与对方的律师或调解员合作,了解他们的观点和建议。通过积极沟通、灵活调整和专业合作,我们能有效解决婚姻调解中对方不到庭的问题,促进和谐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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