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中如何区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设计、选材、施工组织等进行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承担责任;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各个单位的责任,以确定赔偿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