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一、公司法忠实义务有什么 公司法的忠实义务包括: 保密公司机密、不受贿赂等。忠诚义务是指对公司部分高层管理人员的明确规定。这些要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忠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诚和勤勉的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二、清算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不按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2、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的清算报告中隐瞒了重要事实,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3、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的清算报告中有重大遗漏,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4、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清算组的职责包括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184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代表公司进行一系列民事活动,全权处理公司经济事务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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