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管道漏水谁来维修好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共管道漏水,维修的主体: 1.在非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如果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如果不在质保期内,可以通知物业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2.若是人为损坏公共管道,导致公共管道出现漏水的,应该由损坏人负责维修,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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