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情形主要有这些:1、与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2、当事司机酒驾或毒驾;3、双方对事故原因和归属有争议;4、损坏公共设施的事故;5、单方事故;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7、事故有人员伤亡等。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七种情况 遇到以下七种情况之一,均不能“私了”,需要报警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未购买交强险;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事人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实行当事人自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节省警力不足的矛盾,提高效率。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确保安全的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6、87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由此可见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是可以私了的,但是私了是建立在双方对事实不存在争议或者事实非常清楚的基础上的。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的情形 1、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2、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3、双方当事人均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列举的情形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应当私了的情形:在市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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