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男方恋爱期间自愿为女方花的钱,女方是没有法律义务偿还的。 (1)但从道德角度出发,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2)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