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男方户籍江苏能在广州起诉离婚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随便看
原告注销后如何变更原告主体?
派出所不肯出身份证变更证明怎么办?
没有新证据上诉会改判吗
社区戒毒要多久才能解除
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的地位及区段承运人的关系是什么
什么是间接选举?
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的地位及区段承运人是什么关系
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的地位及区段承运人的关系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三会是不是必设?
可以异地办理国四排放的过户手续吗?
镇医院投诉电话是多少?
镇医院投诉电话是多少?
请问商场买的衣服可以退吗?
在商场买衣服是可以无理由退款的吗
私家车转营运车条件
外地车转籍上海新规定
私家车变营运车费用
私家车变营运车费用
汽车公转私需要什么费用
家用车车船使用税计算方法
上海私家车转营运车条件新政
夫妻变更车辆网上预约流程?
私车公用租赁费如何交税
汽车公转私需要什么费用 -法律知识
汽车私转公怎么申请办理
judicial cadre
judicial channel
judicial chemical expertise
judicial circuits
judicial clause
Judicial Clerkship
judicial cognizance
judicial combat
judicial comity
judicial commission
judicial committee
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same court
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judicial confession
judicial control
judicial controversy
judicial convention
judicial cooperation
judicial council
judicial counselor
judicial countermeasure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damages
judicial decision
judicial declaration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5 6: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