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余额证明及申请转贷日前的还贷记录、抵押担保材料等前往所属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为用户办理转贷手续,并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住房公积金的承办银行发放贷款。 一、重庆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 3、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4、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还款明细表); 5、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6、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二、重庆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咨询办理期房直客式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后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的应携带原件备验; 3、工作人员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4、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工作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5、还清原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账户,直接用于偿还原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