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抚养权协议需要民政局的盖章吗? |
释义 | 抚养权更改协议需民政局盖章,变更需公证或法院裁决。协议书应详述个人信息、抚养权转移方、费用承担等。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父母一方因疾病、虐待或子女意愿等可变更抚养权。 法律分析 一、抚养权更改协议要民政局盖章吗 抚养权更改协议要民政局盖章。协议离婚的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双方都到民政局备案。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三、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应当写明: 1.母亲的个人信息; 2.父亲的个人信息; 3.双方约定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父亲或者母亲,由父或母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4.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负担孩子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抚养费的金额应当在协议中写明。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抚养权更改协议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备案并盖章。如果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且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进行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具体手续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和办理公证。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应明确双方个人信息、变更抚养权的约定以及不直接抚养方应负担的抚养费等内容。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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