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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和前夫离婚户口一直没有迁走现在前夫家拆迁我能分到拆迁补偿吗
释义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离婚后户口未迁出的人是否有权要求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除非有相关协议或离婚后户口已迁出,否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并负责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法律分析
    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当然,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且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婚后户口就已迁出的,又或者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法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结语
    离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拆迁补偿款归属问题要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同时,被征地农民应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其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和拆迁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定期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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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