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被列为失信名单对企业有以下影响: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法院会将公司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其他。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