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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业秘密泄漏罪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确认?
释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百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泄密商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没有泄密商业罪,对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涉嫌的罪名应当是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构成泄密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民事诉讼中如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何提起民事诉讼程序
    提起民事诉讼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提起民事诉讼要做好以下准备事项:
    (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公司泄密罪立案标准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如何区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关于如何区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法律问题。
    一、如何区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1、涉及的法律关系不同。
    刑事,即刑事法律关系,涉及的是犯罪行为。
    民事,即民事法律关系,涉及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2、起诉原则不同。
    刑事领域犯罪行为侵犯了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除个别自诉案件外,国家公权力机关是会主动介入的,由法定国家机关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代表法律进行制裁。
    民事领域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主动干预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
    3、适用的法律不同。
    刑事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要适用《民事诉讼法》。
    4、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要受到刑罚的处罚,具体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拘役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等。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二、刑事诉讼的庭审流程有哪些?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六)法院公开宣判。
    三、刑事诉讼的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四、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法律性质是截然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构成刑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相关内容:刑事诉讼法聋哑人犯罪减轻处罚吗
    刑事犯罪中,也有不少是聋哑人实施犯罪的情况,但此时本身犯罪分子就具有残疾,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可能也不忍对其加以苛责。但这毕竟是构成了犯罪,人情之外也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罚。那此时刑事诉讼法聋哑人犯罪减轻处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聋哑人犯罪减轻处罚吗
    这要视情况而定,又聋又哑的人,又称聋哑人,是指丧失听觉能力和口头语言能力的人。盲人是指丧失视觉能力的人。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或者盲人虽然生理上出现残疾,但其精神或智力是健全的,尤其是在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根据他们的经济条件和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有的可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不会因为身体的残疾而完全丧失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与正常人一样负刑事责任。
    二、残疾人犯罪怎么承担刑事责任
    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
    (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从宽处罚。对应予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聋哑人属于残疾人的一种,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是又聋又哑的人在其犯罪之后,虽然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却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刑事诉讼法聋哑人犯罪,并不能因为是残疾人就直接免除对其的处罚。
    
     该内容由 刘宝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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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7: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