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遗嘱可否推翻旧遗嘱 |
释义 | 一、新遗嘱可否推翻旧遗嘱 1、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订立遗嘱后,遗嘱人认为遗嘱不当或者有错误的,或者改变主意的,遗嘱人在死亡前均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其原来订立的遗嘱。民法典也规定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新遗嘱可以推翻旧遗嘱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关于遗嘱的有效要件 1、主体要件。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须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 2、客体要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且须是遗嘱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3、内容要件。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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