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累犯、犯罪集团主犯、自伤逃避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除非患有重疾、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法律分析 累犯不可办理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除非累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拓展延伸 避免再次犯罪的有效策略:取保候审的利与弊 取保候审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策略,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能够暂时保持自由身份。这一策略的利与弊需要综合考虑。从利的角度来看,取保候审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有机会继续工作、照顾家庭,并保持正常社交生活。此外,取保候审还可以减轻监狱系统的负担,节省资源。然而,取保候审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再次犯罪,对社会造成危害。其次,取保候审可能导致证据被破坏或干扰目击者。此外,一些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逃避审判,使司法程序受到延误。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作为一种策略,既有利也有弊,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得办理取保候审。虽然取保候审有其利与弊,但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以确保社会的安全和公正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