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准迁证需要带本人户口本吗 |
释义 | 办准迁证需要带本人户口本。 办准迁证需要带本人户口本。 一、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户口本; 2、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 3、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二、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迁移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落户并不需要到同等级行政落户(如村只能落户到村等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只要到落户地所属的户籍管理部门(如派出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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