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3月14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宣布成立,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将为全国的医保工作提供更加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和服务。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医疗保障政策;统筹和管理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障事务;组织医疗保障资金的征缴、调拨和使用等。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还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推进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医药监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医疗保障局,主管全国医疗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