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事故引起的劳动能力损失或者职业病致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如果工伤致残程度发生改变,需重新评定致残等级和赔偿金数额。重新评定结果应当与工伤赔偿协议一致,但是如果协议与重新评定结果不一致,则以重新评定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因工作岗位受到工伤,劳动者的能力发生丧失、残疾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对对工伤的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用人单位与被保险人就工伤保险关系争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以和解协议为准。” 3.《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工伤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与被保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