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甲方不给乙方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甲方不给乙方合同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进行索要,甲方不给乙方合同属于侵犯乙方权利的行为,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