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人不一样的,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享有探望的权利,承担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权利,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探望的时间、方式由双方进行协商。孩子的监护人是双方父母,不会因为父母离婚,一方就不是孩子的监护人,即使离婚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