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里没钱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并直接结算医药费用。购药时,个人账户支付全部费用,如果账户金额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然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非定点药店购药产生的费用,除非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否则不能使用医保支付。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法律分析 可以报销。一、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其中,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账户金额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二、如果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是不能用医保支付的;三、值得注 拓展延伸 医保资金不足时如何处理医疗费用? 当医保资金不足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处理医疗费用的方式。首先,可以咨询医保机构,了解是否有其他补充医保政策可供选择。其次,可以与医院或医生协商,寻求分期付款或延期支付的安排。此外,可以探索其他医疗费用报销渠道,例如慈善机构、社区救助基金等。还可以寻求亲友的帮助,通过筹款或借款来支付医疗费用。另外,可以考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以弥补医保资金不足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及时与相关机构和人员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医疗费用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合理利用医保资金,确保医疗费用得到妥善处理。当医保资金不足时,可以咨询医保机构,了解其他补充医保政策;与医院协商分期付款或延期支付;探索其他报销渠道,如慈善机构、社区救助基金;寻求亲友帮助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及时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确保医疗费用得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为其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增加个人帐户资金。 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档案,发给基本医疗保险证件。 第二十五条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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