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是否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方面承担责任? |
释义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需有实际损失,保险公司可垫付交强险医药费,但限额为1万元,商业险不包含在内。对于拒赔情况,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或通过法院起诉保障自身权益。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问题,若无果再进行投诉。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赔,但必须要有存在精神损失的情况,并不是只有发生事故就要赔精神损失费。所以如果提出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被法院支持了,那么保险公司就要赔。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医药费吗 首先,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但是,保险公司只垫付交强险赔偿额度内的钱,不垫付商业险。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额度是1万元,因此垫付的最高金额是1万元。一般在伤者伤情严重,预估医疗费可能会远远超过1万,买保险的人有事故责任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全额垫付1万元,预估医疗费不超过1万,则视情况垫付3000-5000元。 那比如说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行人受伤,机动车没有责任,但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只能垫付1000元。 还有几种情况,就是驾驶人没有驾照、醉酒驾驶、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被保险机动车是在被盗抢期间肇事,保险公司也会垫付,但之后会找实际肇事人追回这笔钱。 三、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一)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保险公司:保监会一直强调要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恶意拖赔的违法违规现象必须查处,所以有问题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二)如果所在地没有保监局,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三)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涉案金额较大且证据确凿的,可以让法院提起诉讼,投诉保险公司,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温馨提示:遇到问题,可以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再投诉。 结语 保险公司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如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对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只在法院支持下才会赔偿。而对于医药费,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但金额受限于交强险赔偿额度。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偿,您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在涉案金额较大且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解决问题前,建议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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