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籍不符我们称之为人籍不一致,主要表现为人在籍不在或者籍在人不在根据相关教育方面法律规定,在校学生必须有学籍,学籍在人不在必须转学走。转入学校学生,必须办理接收手续,进行转学调动。造成学生人籍不符的原因主要是:1、家长忽视了学生的学籍,以为学校接收了他就有学籍了,就不来办理转学手续。2、因为某种原因,无法注册学生学籍,比如没学生有户口、或者户口与身份证不匹配、派出所户籍与学生姓名不匹配。这些学生都不可以注册正式学籍的,只能注册临时学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