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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的物业费必须补齐吗
释义
    欠的物业费必须补齐。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费的具体收费规定如下:
    1、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两种形式;
    2、包干制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盈余或亏损匀由物业公司享有或承担;
    3、酬金制是物业公司预先向业主收取物业运行资金,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提取酬金,资金结余或不足匀由业主享有或承担;
    4、物业费包括小区的清洁卫生费用,小区的绿化养护费用,小区的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和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办公费用,物业管理固定资产折旧,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综上所述,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买方替原房主承担此前的物业费,就应该补齐前欠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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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 15: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