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申请打官司离婚女方户口怎样处理呢? |
释义 |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想要迁移户口,但另一方不愿意给户口簿,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如果多次通知后对方仍拒绝,派出所可以直接给你迁移户口,并在户口底簿中注明。离婚后户口问题一般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则需要另行处理。 法律分析 法院申请打官司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走。如果丈夫不给户口簿,当事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如果经派出所民警多次通知对方后,对方还是拒绝的,派出所可以将户口直接给你迁走,然后在户口底簿中注明即可,公安部是有专门规定的。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要另当别论。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离婚后,女方希望将户口迁回原籍,需要提供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原籍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如果女方希望将户口迁移到新的居住地,需要提供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新居住地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材料,前往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户口迁移时,还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确保手续的合法有效。 结语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女方如果想将户口迁回原籍,需提供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并前往原籍派出所办理手续。如想迁移到新居住地,还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材料。在办理迁移手续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丈夫不给户口簿,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如经多次通知对方仍拒绝,派出所可将户口直接迁移,公安部有专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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