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涉及房产,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添加该事项。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 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四)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