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定继承公证需准备材料
释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涉及房产继承的提供房屋查档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含派出机构出具);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在何时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
    (6)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7)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公证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诉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二、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公证形式订立的,有关的订立程序、形式都由法律规定的遗嘱。
    公证遗嘱是最为严格的遗嘱,较之其他的遗嘱方式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在当事人发生继承纠纷时,公证遗嘱是证明遗嘱人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的最有力、最可靠的证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3 5: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