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企业如何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工伤保险企业的赔偿包括伤残津贴、治疗期工资福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以上费用,并补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企业的赔偿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除支付以上工伤保险待遇,还需要支付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和程序 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和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工伤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2.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身体受伤、疾病或者死亡;3.工伤事故与工作岗位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工伤保险赔偿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及时报告工伤事故,通知用人单位;2.就医治疗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3.由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手续;4.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5.根据工伤认定结果,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工伤保险企业的赔偿包括伤残津贴、治疗期工资福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以上待遇及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赔偿需满足工伤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导致劳动者身体受伤、疾病或死亡,并与工作岗位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赔偿程序包括报告工伤事故、就医治疗并保留相关证明、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提交申请材料并审核,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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