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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年审营业执照该怎么办理
释义
    年审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一)领取网上年检密码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前往其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在工商年检窗口领取密码;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到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场所领取密码。往年已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可凭原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进行申报。
    (二)企业网上(预审)填报1.申请人注册号、密码登录年检申报系统。注意:如登录时系统提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位”等内容,需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免费更换营业执照,再进行网上登录和填报。2.企业根据操作提示进行填报。注意:请企业按顺序填报每一项填报内容,点击“下一步”之前请确认完成“保存”操作。3.填报完成后,提交工商部门网上预审。4.网上预审被驳回的,请按驳回意见完成整改并修改填报内容后,再重新提交网上预审。5.网上预审通过后,请按预审意见打印年检报告书、财务报表,签字(盖章)后,会同预审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工商年检窗口进行现场终审。
    (三)工商部门网上审查工商部门年检审查人员对企业提交的全程网上年检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网上预审通过的,回复企业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尽快准备书式材料现场终审。2.网上预审不通过的,回复企业不通过的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应整改或规范的内容。
    (四)年检不收费根据《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20?9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20?97号》)相关文件精神,企业年检不收费。
    (五)年检结果公示及加盖年检章企业现场终审通过年检后,当场加盖年检戳记,并由工商部门在工商门户网站及企业信用网上予以公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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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