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别解析两者的法律适用 |
释义 |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前者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单位财物却非法占为己有;后者的主体是自然人,明知他人财物却拒不交还。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便利占为己有,侵犯公司或单位财物所有权;侵占罪则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不需要告诉才处理,而侵占罪只有告诉后才会处理。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结语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前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后者则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职务侵占罪表现为明知单位财物而决意非法占为己有,而后者则是明知他人财物而决意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在客观方面,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后者则不要求利用职务之便。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而后者侵犯的是他人财物。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者则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最后,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只有告诉的才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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