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
释义 |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因双方或者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到场,进行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警察应当及时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警应当根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情节轻微,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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