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所需的各类证明文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离婚所需的各类证明文件 离婚需要的证据是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一寸免冠彩照各二张,最后还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才算正式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然后需要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的定义是由于夫妻多方面不符合对方心意导致离婚。 二、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1.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4.双方财产证据材料,如房产证等;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暂行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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