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企业具体规定。企业到底是按照 劳动保险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60%-100%支付 病假工资 ,还是按照若干问题意见规定的不低于 最低工资标准 的80%支付病假工资,要看企业适用的法律规定,不能一概而论。 按照立法 法规 定的法律效力,原政务院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效力要高于原劳动部对 劳动法 做出的解释(若干问题意见),当企业均适用两项规定时,个人认为应适用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法律客观: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 病假工资 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